公共租赁住房
是老百姓*关注的事情了!
好消息来了!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新消息
4000多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
12月17日,从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计划在春节前对市区待分配的4000余套公租房即将进行摇号分配,即日起至12月25日,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社区进行报名。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房源共4000余套。
金河尚居
金陵湾二期
虢镇茗苑
报名阶段
摇号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可前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名,填写保障房申请审核表。
此外,也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审核表,或是到所在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
审核阶段
我市公租房保障对象包含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三大群体。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实行社区受理初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复审,县区核准三级审核制度。
参与摇号
经过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获得保障资格后,方可参与公租房摇号仪式。
什么是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那么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呢?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现行标准2650元/月);
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40%(现行标准14.4万元);
在市区无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符合以上条件且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市区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非市区城镇户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在市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市区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
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
持有市区居住证。
你符合条件吗?
需要的话快准备材料去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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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区域 | 楼盘名称 | 动态 |
---|---|---|---|
1 | 高新区 | 中华如意城 | 93 |
2 | 高新区 | 石鼓观山堂 | 107 |
3 | 高新区 | 华厦中央印 | 171 |
4 | 高新区 | 海河湾 | 207 |
5 | 高新区 | 高新首府 | 229 |
6 | 高新区 | 平安雍锦半岛 | 129 |
7 | 高新区 | 高新发展大都 | 84 |
8 | 高新区 | 宏运·公园里 | 73 |
9 | 高新区 | 碧桂园凤凰城 | 187 |
10 | 高新区 | 山河大观 | 90 |